萍鄉(xiāng)一男子干這事被舉報,刑拘!
發(fā)布時間:2022-01-10 點擊數(shù):10109
人與野生動物都是自然界的一員,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。雖然對于野生動物的保護措施不斷加強,但還是有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,非法獵捕野生動物。
蓮花縣公安局對于破壞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的違法犯罪行為,堅決做到發(fā)現(xiàn)一起,打擊一起,全力維護好蓮花縣良好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
案 例
近日,蓮花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涉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匿名舉報后,民警迅速趕赴琴亭鎮(zhèn)某小區(qū),當(dāng)場查獲已死亡的華南兔4只、猴面鷹2只,并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刑事拘留,該案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。
保人類一份善良,還野生動物一片安寧!讓我們一起攜手,共同打造全域美麗、全民共享、全國聞名的生態(tài)蓮花!
法律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條 【非法獵捕、殺害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;非法收購、運輸、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、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】非法獵捕、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的,或者非法收購、運輸、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。
來源 |平安蓮花